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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招标

2012/6/27 13:48:00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关键字: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浏览量:

本招标项目林甸县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甸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甸县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甸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林甸县城区

  2.2建设内容:城镇内新建交通信号灯岗12处,新增违章抓拍设备5套,每处增设全景摄像设备1套。

  2.3计划工期:中标结果成立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备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26日至2012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4.2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省企业须提供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的建筑市场准入备案介绍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6月26日至2012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A座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甸县人民政府

  地址:林甸县城区

  代理机构: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A座

  联系人:梁达仁

  电话:0451-82362809-8012

  传真:0451-82362805-8000

  电子邮件:hljzxzb@163.com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