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检察院采购LED电子显示屏招标
2012/6/18 9:42:00 投影时代 关键字:LED,电子显示屏 浏览量:
一、采购项目名称:资阳市人民检察院采购LED电子显示屏项目招标
二、招标编号:ZYZFCG(2012)035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在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达100万元以上的合法企业;
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内有同类业绩(1)份以上;
8、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注:上述1-5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属采购单位根据本次采购项目需求提出。
四、询价文件发售方式:在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购买操作详见网站“办事指南”。
五、询价文件发售起止时间:自2012年6月14日8时30分00秒到2012年6月18日18时00分00秒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六、报价截止日期:2012年6月21日15时0分
七、报价地点: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99号市财政局办公大楼209室
联系人/联系方式:
八、采购人:资阳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641300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28-26277158
九、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99号市财政局办公大楼209室
邮编:641300
联系人:(确认报名及保证金缴纳)邹女士
联系电话:028-26630937
传真:028-26630937
电子邮件:ZYSZFCGZX@163.COM
十、其它内容:
1、欲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注册登录中心电子招标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操作(操作方法及程序详见“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未通过工行企业网银交纳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务必填写并提交转款信息(电汇、转帐等方式),由操作人员审核
3、为确保各投标人参与投标的信息安全,中心拟在电子招标系统试行期截止后,统一实行工行企业网银转帐交纳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请拟参加我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尽快办理、开通工行企业网银。
备注:
工本费网上转帐时请核对帐户情况(户名: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2307488309219501010,开户银行:资阳市工商银行和平路支行);投标保证金网上转帐时请核对帐户情况(户名: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2307488309026431514,开户银行:资阳市工商银行和平路支行)。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收费凭证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后及时到中心采购科领取。
必须注册登录中心网站电子招标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