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音视频监控系统采购招标
2012/6/11 10:40: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视频监控 浏览量: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委托,就其办税服务厅音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YQD-12-1003G
二、项目名称:青岛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音视频监控系统采购
三、招标内容:青岛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音视频监控系统
四、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和系统的集成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为准。
五、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青岛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注册时间不低于5年;投标人不在青岛注册的,须拥有在青岛的子公司,该子公司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注册时间不低于5年;
(2)投标人须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拥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书面授权(主要产品包括高清网络摄像机、视频监控管理平台软硬件、解码器、网络存储),同一家生产厂商仅能对一家投标单位进行本项目唯一授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产品为国产品牌;
②投标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③所投高清网络摄像机、视频监控管理平台、解码器、网络存储必须为同一品牌成套产品;
④投标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认证范围包含本次投标产品);
⑤网络摄像机必须经过公安部认证、并提供权威部门检测报告;
⑥投标产品配套的视频监控管理平台须提供软件接口,支持二次开发,支持与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业务信息化系统的整合(投标人须书面声明);
⑦投标产品配套的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必须兼容国产知名品牌网络摄像机(投标人须书面声明)。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格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自2012年6月9日至2012年6月19日止,每天8: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公司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概不负责。)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6月29日9:00—9:30时(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6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青岛市四方区人民路211号青岛良机商务酒店三楼第二会议室(四方利群南200米)。
十、勘察现场时间: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2012年6月21日下午17: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公司地址:青岛市合肥路857号北村新苑5号楼2单元17楼
联系人:由丕帅
联系电话:0532-85761207 15315010159
传真:0532-85761207
E-mail:hyhaqd@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漳州路支行
帐户: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帐号:37101983910051008869
二○一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