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公安局监控系统设备招标
2012/6/8 11:20:00 投影时代 关键字:监控系统 浏览量:
受盐边县公安局委托,盐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监控系统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盐边县公安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盐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项目编号:盐边机管发〔2012〕52号。
四、项目名称: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五、采购内容:
监控系统设备一批(网络红外枪机51台、网络红外半球20台、高清网络红外枪机30台、数字硬盘录像机10台、二合一防雷器30台、电源10台、硬盘20个、网线20箱、电源线25圈、立杆30根、机箱30个、机柜10个、辅材1批)。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公共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运营资格证书》;
6、投标人是销售单位的,必须具有所销售产品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资质;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中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的,盐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报名方式:
1、报名须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00元,报名后概不退还。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7日--2012年6月15日17:00之前。
3、报名地点:盐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采购办(润鑫大厦三楼)。
注: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可以将资料费汇款至:户名:盐边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账号:77061015201110000418;
开户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倮果支行。
通过汇款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在备注栏注明“盐边县政府办 2012年52号采购文件工本费”字样,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和投标意向书扫描后传287969668@qq.com。
标书请供应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6、报名前质疑:潜在投标人认为采购人提出的参数、报名条件、评分方法等有限制性或倾向性,影响其合法权益的,须在6月13号12:00前向我局书面实名提出质疑。
7、更正:质疑成立的,我局将在6月14日17:00之前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自行下载,我局不再另外通知(因供应商没有下载更正而导致不相应的,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6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盐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大厅(润鑫大厦三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
交纳形式:转账(户名:盐边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77061015201110000418;开户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倮果支行。供应商请在备注栏注明“县政府办县政府办 2012年52号投标保证金”字样)。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
交纳形式:转账(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交纳)。
户名:盐边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账号:77061015201110000418;
开户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倮果支行。
供应商请在备注栏注明“政府办保证金”字样,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交纳。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刘光杰
电话号码:0812-8658669。
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