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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京哈高速公路固定测速抓拍系统招标

2012/5/18 11:06: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固定测速,抓拍系统  浏览量: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采购用途:为了能对高速公路上的车辆进行监控,经过高速公路监测点的车辆测速、保存抓拍记录能及时将信息传递到总队现有卡口系统后台,将相关报警信息发送至警务拦截站。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78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70968828709685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55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3806695-803、13832302508

  采购数量:京哈高速公路固定测速抓拍系统1套;

  采购用途:为了能对高速公路上的车辆进行监控,经过高速公路监测点的车辆测速、保存抓拍记录能及时将信息传递到总队现有卡口系统后台,将相关报警信息发送至警务拦截站。

  项目实施地点: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最终用户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一套对经过监测点的所有机动车辆前端、测速抓拍,要求车辆图像和视频清晰稳定和保存车辆违法行为数据的记录系统,对监控区域内行驶的通行车辆进行捕获上传到总队数据中心进行保存。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2009年5月1日至今的且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相同或相关的公安或交通类项目卡口或监控类业绩项目。以合同和验收报告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书;

  4、所供产品必须有公安部权威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主要设备必须提供原厂商设备授权书,未提供设备授权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招投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携带原件(或经国家公证机构公证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5月17日起每天上午的9:30-11:30,下午14: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6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2年6月6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性价比法;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13832302508、13933878818、83806695-803

  传真电话:83806695-810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