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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弘雅苑小区监控设备招标

2012/5/18 11:01: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监控设备  浏览量:

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东运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弘雅苑小区监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东运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弘雅苑小区监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SZLH2012-WJ-G-005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A、合格投标人的一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B、投标人特殊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非苏州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含售后服务机构房屋租赁租合同或房产证明,委托或授权其他单位进行售后的为无效证明),及所属员工须提供经劳动监察部门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公积金帐号;

  3、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承诺书。

  4、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执行《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出之时起至2012年5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3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666号和基广场441室 (出售方式:现场)

  售 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2年6月7日下午13:00-13:30

  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6月7日下午13:30

  接收地点:吴江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吴江大厦东南侧)

  接收人:公证处工作人员

  六、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2年6月7日下午13:30

  开标地点:吴江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吴江大厦东南侧)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单位: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凤娟

  联系电话:0512-65816778

  传真电话:0512-65815343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截止时间:2012年5月25日下午16:00前

  (各投标商可采用传真等书面形式将答疑内容至招标公司,逾时不予受理)

  交货日期:签定合同后90天,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安装交货完毕。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整)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永峰

  联系电话:0512-63960757

  九、监督部门:吴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