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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广播电视台演播室高标清摄像机招标

2012/5/17 11:37: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高标清摄像机  浏览量: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广播电视台委托,对演播室高标清摄像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广播电视台(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对演播室高标清摄像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演播室高标清摄像机及配套设备

  2、项目编号:HKGP2012-18-1

  3、采购预算:680,000.00元

  4、货物需求一览表:(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序号

  

 

  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摄像机系统

  

 

  套

  

 

  2

  

 

  仅接受国产产品投标

  

 

  2

  

 

  摄像机镜头及控制器

  

 

  套

  

 

  2

  

 

  3

  

 

  摄像机承托设备

  

 

  套

  

 

  2

  

  5、交货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中沙路15号海口广播电视台

  6、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设备应全部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2.1、必须提供高清演播室摄像机和高清镜头生产厂家开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厂家公章,非制造厂家投标适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6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3(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市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一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省外供应商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5月16日至2012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50元(含采购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五、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号:46001003836053001617

  开户行地址:海口市海甸岛和平大道15-8号海名轩首层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广播电视台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中沙路15号

  联系人:吴超

  联系方式:0898-668013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09室

  邮政编码:570135

  项目联系人:林挺莉

  电话:(0898)68724001

  E-mail:lintinglixz@163.com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海丹

  电话:(0898)68723985

  传真:(0898)68723984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