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坛市环境保护局监控设备招标
2012/3/23 14:40: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金坛市,监控设备 浏览量:
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坛市环境保护局处委托,就其全市污染自动监控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金坛市环境保护局污染自动监控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TZCB2012(公)-00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金坛市环境保护局污染自动监控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
2、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包含水、气);
3、需提供现有运行维护业绩(省内有2个县级市或1个地级市与环保局签订的同类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维护人员具有经省级或以上环保部门的水污染自动监测运营培训班培训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3月21日—3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金坛市财政局五楼)。
五、招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2年4月10日下午1:30-2:00。招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4月10日下午2:00,招标文件接收地点: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招标文件接收人:杨先生、张先生。
六、开标时间:2011年4月10日下午2:00,开标地点:金坛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82339221(传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13200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捌仟元整。
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