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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指挥系统招标

2012/3/14 13:48: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延吉市,指挥系统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延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财政局委托,对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指挥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延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财政局委托,对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指挥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3、满足公告附件要求

  4、其他要求

  4.1.1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4.1.2投标单位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1.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含三级)或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信息产业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含三级),二者均可;且通过《ISO9001-2000(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1.4投标单位具有省级公安厅颁发的二级以上(包括二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资质。

  4.1.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

  4.1.6投标单位在延吉市有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预算:8100000元。

  招标编号:YJZC2012-10008

  招标项目: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指挥系统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公告

  交付地址: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交货日期:2012年6月10日前

  交付状态:正常运转验收合格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2年3月19日09:00起至2012年3月30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延吉市天池路延吉财政局5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2年4月10日9:30之前送达,同时应将5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直接交付招标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开标定于2012年4月10日9:30在延吉市天池路延吉财政局6楼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五、以上详情同时可在《延吉政府采购网》查询。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天池路延吉财政局5楼

  邮编:133000

  联系人:金成学

  电话:0433-2266029

  传真:0433-2266029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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