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监控中心抓拍设备招标
2012/3/13 16:41:00 千家网 关键字:武汉市,监控中心,抓拍设备 浏览量: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受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委托,对其监控中心增设抓拍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标。
一、招标编号:WHZC-2012-010A(003)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监控中心增设抓拍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价格:
监控中心增设抓拍设备、监控矩阵升级
预算:壹佰贰拾陆万元整(1,260,000.00元);
四、交货完工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
交货地点: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总款的90%,余额作质保期满后付清。
六、投标人的必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含);
2、投标人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紧急服务和技术服务。
3、投标人所投设备如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的,必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所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具有湖北省安防设计施工维修B类及以上登记备案证;
5、投标人须提供2007(2009年)年以来类似监控系统建设业绩(提供项目合同);
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供货、指导完成安装调试等。
7、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3月9日至2012年3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防设计施工维修B类及以上登记备案证、三份类似监控系统建设业绩),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到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后再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2年3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4、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
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件(除投标文件外另准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开标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27)85395659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二雅路海景大厦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操炯张灵朱晓虹
联系电话:(027)8325592083256481
传真:(027)83891785
电子信箱:zhztbzx@163.com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王跃辉
投诉电话:(027)85733902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201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