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警犬基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招标
2012/3/13 16:03:00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键字:佛山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视频监控系统 浏览量: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市财政局立项批复并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下列项目依法组织政府采购,邀请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警犬基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二.项目编号:FSGP1112421T
三.项目性质:政府集中采购(财政性资金)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企业资质(一):供应商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等级为三级或以上;
3.企业资质(二):供应商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三级或以上;
4.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五.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03月02日-2012年03月08日
各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详见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采购单位负责。)
七.公示公告时间:
2012年03月02日-2012年03月20日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
资格审查的报名方式与相关事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见附件)
资格审查文件下载时间:2012年03月02日-2012年03月08日
九.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北京时间:2012年03月09日上午8:45时-9:30时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
十.资格审查会
资格审查会时间:2012年03月09日上午9:30时
采购人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资质资格条件以及重要约定事项,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发出谈判文件。
十一.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经采购人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后,现场或网络下载谈判文件。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
北京时间:2012年03月21日上午8:45时-9:30时;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谈判评审
时间:2012年03月21日上午9:30时;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公安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8号
联系人:邹先生电话:0757-83321179
传真:0757-83321179
十五.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先生、谢先生
服务窗口:第7号窗
电话:0757-8320912983209112
传真:0757-83209110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