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安防监控设备招标
2012/3/13 15:17:00 投影时代 关键字:安阳县,安防,监控设备 浏览量:1166
根据委托,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安防监控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谈判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县财招标采购(2012)002号(总第116号)
二、招标标的:
序号 采购项目 数量 基本技术要求 交验期 交验地点
1。高清网络摄像机。9台。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红外枪机支架9套。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摄像机专用电源9套。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数字高清监控管理客户端。1台。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网络防雷器。9套。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超五类网线。1箱。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7。电源线。200米。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8。辅材PVC管。1批。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起止时间:2012年2月24日至2012年3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标书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开发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五、投标企业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六、注意事项:投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安全技术防范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原件及其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6、购买谈判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3月2日上午9时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开发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九、投标保证金标准:1000元(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交至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无息转入投标单位帐户内退回。
收款单位: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00000185184741920012
开户银行:安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十、联系人:郭要磊
联系电话:0372-3723505-0372-3721013
十一、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谈判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十二、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如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