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政法委平安城市监控系统招标
2012/2/7 13:08:00 中国招标信息网 关键字:新乡县,政法委,平安城市,监控系统 浏览量: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新乡县政法委平安城市监控系统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新县交招标『2012』001号;
二、项目内容:其中治安监控系统安装覆盖8个乡镇(区),乡镇监控中心7个,监控探头130个,智能卡口2个、电子警察1个;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信息化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7、拟派项目总监资质具备信息电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由新乡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或工商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2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人:韩女士、13938722511、0373-5595956;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信息科);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2月27日上午09:3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开标室);
八、招标(采购)人:新乡县政法委;
九、监督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0373-5085816;
新乡县检察院:0373-5085029;
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信息化工程监理资质证书、项目总监信息电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新乡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或工商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