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中级人民法院LED屏招标
2012/2/1 11:52:00 投影时代 关键字:浙江省,嘉兴中级人民法院,LED屏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立案大厅LED电子显示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1-2011-1095;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LED电子显示屏一批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LED电子显示屏项目 | 1.0 | 批 | 24.05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2.能够提供主要应标货物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环城北路禾兴公寓4号楼4楼406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20日、09:3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四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2年1月20日、09:3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四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
交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嘉兴交通银行秀城支行;
银行账号:334603000018170031720;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环城北路禾兴公寓4号楼4楼406室;
联系人:易蓉;
联系电话:0573-82059676;
传真:0573-82059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