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安局高清治安卡口系统项目招标
2011/11/9 15:28:00 四川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乐山市 高清 治安卡口系统 浏览量:
乐山市公安局高清治安卡口系统项目招标
采购公告标题:线圈+视频检测方式高清治安卡口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线圈+视频检测方式高清治安卡口系统项目
预审公告: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线圈+视频检测方式高清治安卡口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LZCGK2011-80号
公告日期:2011年11月8日15时49分
行政区划:乐山市
采购包个数:1个
采购人: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机构名称: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包号:1
类别:货物
包的描述: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加强城区道路安全管理,针对机动车的路面违法行为进行自动监测,并打击利用机动车进行的各种刑事治安案件,拟在6个乐山市县区出入口建设高清治安卡口系统项目。
本次共建设6套高清治安卡口系统及相关伴随服务(下称“本项目”),主要由前端系统、路口立杆及基础部分、传输设备、中心平台、工程组织等建设方案组成(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为乐山市以外的须在乐山市设立有分支机构或常驻服务机构,以满足售后服务需要。(须提供分支机构或常驻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售后服务证明等)
9、所投产品须符合GA/T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卡口前端系统软件及卡口中心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非投标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高清卡口产品授权书、公安部检测报告、卡口前端系统软件及卡口中心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需要原厂授权原件)
10、投标人所投的高清治安卡口系统要求接入乐山市交警支队现有的交通管理系统,能兼容原有的电子警察和治安卡口系统,接口自行开发,须提供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次招标要求相关的系统集成,与实施工程案例合同。
11、投标人须具有安防资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招标文件自2011年11月8日 至 2011年11月18日 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
标书售价: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中心五楼采购中心综合部。
投标截止日期:2011年11月29日 10时30分
投标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548号,市政务中心五楼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开标日期:2011年11月29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548号,市政务中心五楼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联系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联系人:李女士
3、联系电话:0833-2440122
4、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5、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6、邮编:614000
7、联系人:郭先生
8、联系电话:0833-2435195
9、传真:0833-2435195
其它内容: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线圈+视频检测方式高清治安卡口系统项目
预审公告: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线圈+视频检测方式高清治安卡口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LZCGK2011-80号
公告日期:2011年11月8日15时49分
行政区划:乐山市
采购包个数:1个
采购人: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机构名称: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包号:1
类别:货物
包的描述: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加强城区道路安全管理,针对机动车的路面违法行为进行自动监测,并打击利用机动车进行的各种刑事治安案件,拟在6个乐山市县区出入口建设高清治安卡口系统项目。
本次共建设6套高清治安卡口系统及相关伴随服务(下称“本项目”),主要由前端系统、路口立杆及基础部分、传输设备、中心平台、工程组织等建设方案组成(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为乐山市以外的须在乐山市设立有分支机构或常驻服务机构,以满足售后服务需要。(须提供分支机构或常驻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售后服务证明等)
9、所投产品须符合GA/T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卡口前端系统软件及卡口中心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非投标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高清卡口产品授权书、公安部检测报告、卡口前端系统软件及卡口中心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需要原厂授权原件)
10、投标人所投的高清治安卡口系统要求接入乐山市交警支队现有的交通管理系统,能兼容原有的电子警察和治安卡口系统,接口自行开发,须提供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次招标要求相关的系统集成,与实施工程案例合同。
11、投标人须具有安防资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招标文件自2011年11月8日 至 2011年11月18日 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
标书售价: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中心五楼采购中心综合部。
投标截止日期:2011年11月29日 10时30分
投标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548号,市政务中心五楼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开标日期:2011年11月29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548号,市政务中心五楼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联系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联系人:李女士
3、联系电话:0833-2440122
4、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5、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6、邮编:614000
7、联系人:郭先生
8、联系电话:0833-2435195
9、传真:0833-2435195
其它内容: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