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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医院电子监控及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招标信息

2011/8/11 14:10:00   绿色建材网     关键字:荣县,医院,电子监控,及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浏览量:

荣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对“医院中心供氧系统、中心吸引系统、床旁呼叫系统及输液天轨系统工程(包一);医院电子监控及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包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的公告。

  我中心按有关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就本项目的“资格性条件和技术参数要求”进行了七天的预公告,并最迟在公告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我中心没有收到任何潜在供应商书面意见或建议,现就本项目招标正式公告如下:

  1、公告标题:荣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对“医院中心供氧系统、中心吸引系统、床旁呼叫系统及输液天轨系统工程(包一);医院电子监控及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包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的公告。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简称招标人):荣县政府采购中心。

  3、采购单位(简称业主或采购人):荣县人民医院。

  4、采购方式类别编号:方式:公开招标;类别:工程类;编号:荣政采招〔2011〕71号。

  5、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概述:
  (1)项目内容:包一:详见附件;包二:详见附件。
  (2)项目目标:工程质量合格。
  (3)计划工期:11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算头不算尾),最迟于2011年12月30日前完工。
  (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5)付款期限:签订合同付10%,主要材料进场付50%,工程经验收合格并经审计无异议后付3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清算。

  6、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质条件:
  (1)、按分包项目特殊资格条件要求:
  包一(标段一):
  ①投标人须为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企业法人单位;
  ②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④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
  ⑤投标人须提供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和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心供氧系统设备及中心吸引系统设备非投标人自身所拥有的,还须提供其所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商的有关生产的全部资质证照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鲜章);
  ⑥近三年来具有中心供氧、吸引系统工程及类似项目100万元及以上施工安装成功案例一个及以上。

  包二(标段二):
  ①投标人须为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企业法人;
  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运营》(壹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安全防护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
  ④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交换机、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路由器此三种产品须为同一品牌产品)、摄像机、LED显示屏原生产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⑤近三年来具有综合布线、监控系统工程及类似项目100万元及以上施工承包成功案例一个及以上。
  (2)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常规类证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其他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有关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获取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书):
  (1)发售时间和方式
  ①发售时间:2011年8月11日至2011年8月1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1:50时,下午1:00~5:00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逾期不售);
  ②发售方式:现场发售,潜在供应商应派人持介绍函(样式见附件)及相关资料到现场购买。
  (2)发售单位:荣县政府采购中心,地点: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标书售价(人民币):1包:¥1500元/份;2包:¥15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也不得转让)。
  (4)购买标书时请带好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备查:
  ①介绍函原件
  ②按上述第6条“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如实全面提交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鲜章),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此件;
  ④上述资料中除序号“①、③”条必须提交原件外,其他资料可提交复印件,但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并且真实、合法、有效;否则,招标人可以视具体情况拒绝受理。
  ⑤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证照资料的初审仅作为发售采购文件(标书)的依据,不代表评标委对投标人的资格评审,投标人是否符合本采购文件(标书)的要求,以评标委的评审结论为准。
  (5)联系人:刘泽华电话:189900597760813-6102958(传真)

  8、开标会和评标定标:
  (1)投标起止时间:2011年8月31日14:00时起-14:30时止。
  (2)投标地点: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包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可以现金方式递交或转账。
  (4)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和投标资料【商务标(正、副本)、技术标、经济标】递交给招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开评标时间:招标人在2011年8月31日14:30时准时举行本项目的开评标会,并现场评标、定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附件:介绍函(格式)
  介绍函
  荣县政府采购中心:
  兹介绍我公司等位同志前往你处购买“荣政
  采招[2011]号”招标(采购)文件第包。
  请予以接洽。
  此致
  敬礼!
  公司名称(盖章)
  201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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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资料

  所购招标(采购)文件编号:荣政采招[2011]号
  欲购包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座机)
  传真:
  (公司盖章)
  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