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源在线监控招标信息
2011/8/10 9:30:00 中国国际招标网 关键字:上海,闵行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源,在线监控 浏览量:
闵行区环境保护局委托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闵行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比对委托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BMJZ2011-050
(2)项目名称:闵行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比对委托监测招标项目
(3)招标内容及数量:
包件一:闵行区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比对委托监测
1.14套水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比对,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监测4次
预算:14万元
2.2台焦炉在线监控设备比对,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监测4次
项目预算:8万元
包件二:闵行区非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比对委托监测
1.61套水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比对,每半年监测1次,全年监测2次
项目预算:30.5万元
2.24套大气污染源(锅炉)在线监控设备比对,每半年监测1次,全年监测2次
项目预算:48万元
包件选择:本项目分2个独立包件,合格的投标人可任选包件投标。
二、投标资格
(1)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备注);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境监测机构,有相应经营范围;
(5)包件一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国控重点企业监督监测或委托监测经验;
(6)具有10年以上的计量认证资质和国家认可委实验室认可证书,并获得相应监测能力(包件一为TOC、pH、COD、NH3-N、TP、TN、SO2、烟尘、NOX、含氧量、温度、流速等,包件二为TOC、pH、COD、SO2、烟尘、NOX、含氧量、温度、流速等);
(7)监测人员具备上海市环境监测机构颁发的上岗证;
(8)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政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计量认证证书(附件包含相应监测能力);
(4)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附件包含相应监测能力);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3)发售文件:报名结束后出售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闵行区环境保护局
详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凌路248号
邮政编码:201100
电话号码:64921669
传真号码:64921669
联系人:唐钧、段艺琳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陈喆仡、徐迪
联系电话:62791919-172、120
传真:62791616-172、120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招标项目投标资格或者招标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投标人(或报价单位)必须在开标前,提交本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和廉政承诺书(格式详见表式)。
投标人(或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格式见表式)、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投标人(或报价单位)未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和廉政承诺书,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闵行区环境保护局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