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采购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2011/5/11 10:17: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番禺,环境保护局,污染源,监控系统,招标 浏览量:1177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为2011年5月10日至2011年5月16日五个工作日。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0724-1161D30N0630
2.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采购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3. 采购内容及数量:番禺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3年
序号 |
设备类型 |
单台套设备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 |
1 |
COD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监测仪/总氮在线监测仪/总磷在线监测仪/重金属在线监测仪等分析设备 |
12000元/年·台套 |
96500元/年 |
2 |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
30000元/年·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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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等 |
1500元/年·台套 |
|
4 |
废水在线监控的数据采集器/油烟在线监控设备/远程视频在线监控设备/自动水质采样器/PH计等 |
1000元/年·台套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上述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单台套设备报价超过其最高限价,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4. 标的类别:服务类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含联合体);
②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③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
④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⑤公司注册资金在400万以上,含400万;
⑥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②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法人代表有效授权书;
③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于2011年5月10日至2011年5月3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或“网购”方式购买标书,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购标室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招标编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3)网购
网购招标文件,只适用于本公司会员(非会员,请登录www.gmgitc.com,注册会员资格)。会员网购招标文件请登录www.gmgitc.com,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填写订单并成功支付款项。
电话:86 20 87768198-226
传真:86 20 87750105
联系人:黄小姐
电子邮箱:fangjianhong@gmg.cn
7.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8. 招标文件质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金额为¥1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5月31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9:3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1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5月31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1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5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2.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
13.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4.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15. 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6.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8620) 87768198
传 真:(8620) 87768283
联 系 人: 宋婷、张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