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电子政务暨电子监察系统设备招标
2011/3/31 8:56:00 中国国际招标网 关键字:红安县,电子政务,监察,招标 浏览量:
受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委托,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通 过询价方式采购 电子政务暨电子监察系统 相关 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第一包 服务器、Ups电源系统 数量一批
第二包 台式机、笔记本 数量一批
第三包 网络连接设备 数量一批
第四包 视频监控系统 一套
三 、规格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项目报价表。
四、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备良好的供货能力及信誉;
3 、投标人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及招标采购中的通行原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 、代理销售品牌、型号的当年协议合同或制造商对本次采购主要设备的授权书。
5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金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 ( 含 ) 的企业或公司,可以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本次招标设备生产厂家,某品牌省级区域总代理或相应能力的公司。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人员和技术能力。
6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及时响应售后服务的要求。
7 、在近两年内有类似的经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于即日起至 4 月 7 日 17:30 时止(工作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须带齐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盖章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4 月 11 日 9 : 00 时前( 8 : 30 时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付款方式、投标保证金
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后期服务需附详细服务承诺。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付款 50% ,安装调试完成并经工程验收合格付款 40% ,如下款项( 10% )一年后付清。
投标保证金:每包为二千元整。
八、开标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人
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技术负责人 石满安 电话 ( 0 ) 13886402066 0713-5168028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713-5256733 传真: 0713-5256733
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