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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施工(第二次)招标

2011/2/25 16:16: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徐汇区,卫生局,应急指挥,招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徐汇区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徐汇区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徐采中招2011-005

  二、项目名称:徐汇区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徐汇区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硬件设备及集成。具体包括综合布线系统、指挥中心音视频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医院视频监控系统以及通信调度系统等,主要设备包括相关拼接显示屏、编解码器、MCU多点控制单元、服务器、音箱、音箱功率放大器、会议中央控制系统、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调度交换系统等。供应商必须投报以上所有采购内容,具体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注: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项目地点:徐汇区公共卫生中心,永川路50号。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所有采购内容深化设计、采购、供货、安装、集成、调试、验收、培训及保修等。

  三、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具有《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相关机构颁发)。如供应商无安防工程资质,必须明确负责本项目安防专业内容的有关公司并提供相应资质,并提供联合投标申明,本项目由系统集成供应商总负责。

  四、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提供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安防工程资质证书原件。
  以上证照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2月25日-2011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8室(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1年3月1日上午10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采购中心将于2011年3月1日下午17点前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3月16日(周三)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9会议室。

  九、2011年3月16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整于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9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采购由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向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8室
  电  话:64872222*8133、8131
    传  真:64283957
  联 系 人:鞠云、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