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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管城回族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招标

2011/2/15 11:48: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郑州,管城,回族区,电子监察  浏览量: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设备
  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1]04号(XCZB05-110206)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信息化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安全防范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
  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服务器、防火墙、网闸、企业级管理平台(含监控设备)、网络存储设备]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授权书中需明确所授权的产品)。
  7、投标申请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投标申请人须通过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行贿档案记录查询。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1年02月12日~2011年02月17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招标代理五部
  注:由于本大厦楼层较高电梯使用紧张,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注意此问题,若因投标申请人考虑不周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报名须知:
  投标申请人递交报名资料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证书、产品厂商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投标申请人递交报名资料的同时需携带申请书(后附样式)、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原件递交至代理机构,未进行查询或查询不符合要求的报名申请无效,不得参与投标。

  五、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371-63976562
  联系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601室、613室
  地 址:郑州市商城路208号(管城区区委东50米路北)
  联 系 人:李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51085 0371-6715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