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监控中心智能系统等项目招标公告
2010/12/2 9:58:00 绿色招标网 关键字:数字会议系统|门禁系统 浏览量: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五山数据中心一二层改造、监控中心智能系统及配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五山数据中心一二层改造、监控中心智能系统及配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03500HG173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五山数据中心一二层改造、监控中心智能系统及配套项目
三、采购预算:见序号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子包1:
包组内容:五山数据中心一二层改造
用途:政务
数量:一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主要设备:彩钢板、吸音天花、门禁系统、运输叉车
预算金额:7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0.7 万元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2、子包2:
包组内容:监控中心智能系统及配套项目
用途:政务
数量:一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主要设备:数字会议系统、防静电活动地板、彩钢板、吸音天花
预算金额:195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1.9 万元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必须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交相关承诺。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或开办)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3、 子包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子包2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或以上资质。
4、 投标人须具有迄今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或具有原信息产业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9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2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3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12月22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3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开标/初次报价截止时间前3日,按以下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集中采购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联系人:方先生,胡小姐
电话:020-6279 1618,6279 1686
传真:020-8317 7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因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采购中心具体位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心简介”栏目的“联系我们”http://www.gpcgd.com/lxwm/index.htm)。
邮编:510030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1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先生
采购单位传真电话:020-3835 2518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03500HG173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五山数据中心一二层改造、监控中心智能系统及配套项目
三、采购预算:见序号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子包1:
包组内容:五山数据中心一二层改造
用途:政务
数量:一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主要设备:彩钢板、吸音天花、门禁系统、运输叉车
预算金额:7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0.7 万元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2、子包2:
包组内容:监控中心智能系统及配套项目
用途:政务
数量:一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主要设备:数字会议系统、防静电活动地板、彩钢板、吸音天花
预算金额:195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1.9 万元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必须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交相关承诺。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或开办)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3、 子包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子包2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或以上资质。
4、 投标人须具有迄今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或具有原信息产业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9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2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3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12月22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3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开标/初次报价截止时间前3日,按以下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集中采购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联系人:方先生,胡小姐
电话:020-6279 1618,6279 1686
传真:020-8317 7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因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采购中心具体位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心简介”栏目的“联系我们”http://www.gpcgd.com/lxwm/index.htm)。
邮编:510030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1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先生
采购单位传真电话:020-3835 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