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看守所监控、安防系统设备维护项目招标
2010/11/12 8:48:00 绿色招标网 关键字:监控|安防 浏览量:1200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1、受广东省东莞市看守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市看守所监控系统、安防系统设备维护项目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649号) 采购所需的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报价:
序号 服务内容 具体技术要求 养护期 地点
1 东莞市看守所监控系统、安防系统设备维护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用户需求 一年
广东省东莞市看守所或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3、合格投标人指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进行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投标人具有公安监管安防项目系统设计、施工、维护经验;
3)、投标人在东莞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是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于2010年11月 12 日至2010年12月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参与的投标人必须在登记注册,未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复印件,并提供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6、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于2010年 12 月 2 日上午10:00~10:30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8、兹定于2010年 12 月 2 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
9、开标地点:东莞市
10、洽购招标文件:
11、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联系人:杨懿
手机:13681235522
联系电话:010-60535597
电子邮箱:zhaobiao_y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