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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广州至珠海城际轨道交通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招标

2010/10/13 11:21:00        关键字:城际轨道交通|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施工招标  浏览量:

新建广州至珠海城际轨道交通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施工

  新建广州至珠海城际轨道交通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施工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编号:JS2010-1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铁路广州至珠海城际轨道交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广州至珠海城际轨道交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5]5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广东省自筹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铁道部、广东省各出资25%,银行贷款50%。

  本项目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施工总价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贯通线(主线 支线)总长为143正线公里。主线从新广州站引出,经佛山市的顺德区南行穿越中山市,进入珠海至终点拱北站,里程为DK0 900(=新广州站DK2219 558)~DK104 893,线路长116正线公里(含长短链);支线从中山市小榄站引出,穿过古镇,跨越西江进入江门市至终点江门西站,里程为JDK44 605.2~JDK70 933.44,线路长26.328正线公里。本项目穿越珠三角经济发达城镇群,沿线共设有新广州(不含)、碧江、北滘、顺德、顺德学院、容桂、南头、小榄、东升、石岐、中山、翠亨、金鼎、金唐、明珠、前山、珠海、古镇、江海、江门、礼乐、新会等21个站。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即广珠城际轨道交通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包括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软硬件集成、供货、安装工程、调试、技术服务、培训、专用仪器工具(如果有)以及配合招标人组织的联调联试、试运行、验收等。

  2.3计划工期:2010年11月30日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三年内铁路客运专线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制造企业,必须具有时速350公里或250公里铁路客运专线的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开通运用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须明确主办方,并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联合体协议;(2)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二家。

  3.3若施工企业独立投标,必须提供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和相关资质、业绩。已经参加联合体投标的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制造企业,不得向其他投标人授权。

  3.4上述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18日至2010年10月22日(法定假期除外),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交易证等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壹万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壹万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请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11月9日上午9:00时至2010年11月9日上午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1月9日上午10:00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任 虹

  电 话: 010 -63836586

  传 真: 010-51113228

  手 机: 18701423625

  邮 箱: renhong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