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招标
2010/6/17 15:08:00 中国安防网 关键字:高速公路,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招标 浏览量: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联网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GZIT2010-ZB0113,请点击打开),期间为自2010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22五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GZIT2010-ZB011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联网工程项目。
三、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本次项目建设目标是通过监控系统模拟联网及数字联网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广州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高速公路二大队、黄埔大队、高速公路外派中队共享机场高速、广清高速、北二环高速、西二环高速、广深高速、北环高速、东南西环高速、华南快速干线、东二环高速、街北高速、京珠北广韶高速、京珠广珠段、虎门大桥、广惠高速、南沙港快线、广园东快速路等16个高速公路、快速路管理中心的交通监控图像,并通过高速公路一大队、高速公路二大队、黄埔大队监控系统与支队监控系统的联网,实现支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对以上高速公路交通图像的共享。
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佰叁拾万元整(¥4,300,000.00);
4.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5.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之内,完成本项目的建设任务,达到初步验收的标准,初步验收通过后进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通过后进行项目最终验收。
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七、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6月13日至2010年7月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八、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九、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0年7月9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十、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二会议室。
十一、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联系人:匡先生;联系电话:020-83113311;传真:020-83118242;联系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邮编:510036。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郭熹;联系电话:020-3882523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020-3882565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