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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招标

2010/5/7 14:15:00   中国安防展览网     关键字: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招标  浏览量:

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检察院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检察院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0]016号
 
   二、项目名称:延津县政府采购检察院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项目。
 
   三、项目内容:审讯终端主机、彩色半球摄像机、一体化摄像机、球形云台、微音探头、审讯服务器、审讯软件、液晶显示器(含五路切换器)、内置DVD刻录机、画中画叠加器以及其它相关设备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五、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份,购买谈判文件时同时提交。
 
   七、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0年5月6日—2010年5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及联系人:延津县粮食局三楼(县城十字大街向北100米路东粮食局院内北三楼)
 
   联系人:李帅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始时间:2010年5月12日上午9:30时
 
   十、谈判地点:延津县粮食局二楼会议室(县城十字大街向北100米路东)
 
   十一、采购人名称:延津县检察院
 
   联系人:焦先生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帅
 
   十三、监督电话: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0373-7696111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十四、注意事项: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出示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