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防行业网

首页 > 工程招标 > 正文

江西吉安市河东滨江新区交通监控系统及电子警察系统公开招标

2009/9/18 9:19:00   投影时代     关键字:监控  浏览量: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委托,经吉安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就河东滨江新区交通监控系统及电子警察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委托,经吉安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就河东滨江新区交通监控系统及电子警察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赣鑫磊政采字(2009)19号

  2、招标内容:交通监控系统及电子警察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标书)

  3、标书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9月15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整。

  4、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10月12日上午9:00整。

  5、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10月12日上午9:00整。

  6、开标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大桥西路7号十三楼)。

  7、经采购人确认,合格供应商(投标方)资格条件:

  (1)有2008年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人民币,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完成采用高清摄像技术集成的“电子警察”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项目2个以上(含2个)工程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为依据)

  (3)所涉及的软件必须是合法的软件产品,提供所投产品的公安部或国家级的检测报告及其它相关资质文件,如非自主研发的产品,必须提供项目授权书;

  (4)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信用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从事安防项目相关的设计、安装、施工和售后服务能力;

  (5)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各投标企业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7)各投标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8.凡对本项目有兴趣参与竞争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授权书、工程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等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套,于2009年9月15日起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到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河东滨江新区路网工程建设指挥部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

  9、购买标书地址: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井冈山大道118号五楼)。

  10、标书售价:600元,需邮寄另加邮费60元,售后不退。

  1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肖先生0796-8111161(手机)13207066944

  肖女士0796-8289785

  12、标书的下载、补充、更正说明下载网址:http://zfcg.jaf.gov.cnhttp://zbtb.ja.jx.cn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