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终端系统二期工程项目招标
2009/7/31 10:39:00 中国采购项目网 关键字:智能 浏览量:
1、项目名称:韶关市第一中学校园智能终端系统二期工程项目(招标编号:SY09DY071)
2、招标具体内容:
序号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或需求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
1校园智能终端系统
二期工程(详见附件,点此下载http://www.gdgpo.gov.cn/gdgpmsPortal/jsp/article_content.jsp?articleId=52ccc11f22c0d9720122c57a8de50977)
采购总金额(大写):
注:所报价格为含税价.
3、询价时间:2009年7月29日至2009年8月4日(节假日除外)。
4、报价截止时间:2009年8月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报价表可参照上表的格式自行下载)。
注: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5、提交报价表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2幢电信综合楼四楼(火车站沿河往南走200米,电信综合楼工商银行四楼)。
6、资格及要求:提交报价表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方如非生产厂商的需提供招标产品授权代理证明、附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非韶关本地的投标人必须在韶关市区设有合法的且从事该行业的售后服务机构(该售后服务机构注册资金在50万元或以上);投标人必须具合同履行能力,且有较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状况,照章纳税,无违法经营记录;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招标规定。
7、报价文件应包含第6点里规定的文件,报价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密封包装,封口处须加盖公章,在包装封面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等,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邮寄)到我公司。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送达时间,以盛远公司签收日期为准。
8、本次询价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9、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我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2)以《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3)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发的文件为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设备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2%=1.2万元
(300-100)万元×0.88%=1.76万元
合计收费=1.2+1.76=2.96(万元)
10、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韶关市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2幢电信综合楼四楼(邮编:512026)
联系人:张莉莉、张芝
联系电话:0751-8228655
传真电话:0751-822875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韶关市南门支行
帐号:2005021909024525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