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 正文
西藏公安警用北斗卫星定位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19/9/24 08:31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警用 北斗卫星 定位系统 项目招标      浏览量: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安警用北斗卫星定位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用户单位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1.招标编号:XZLX-BMC-2019-201
  2.项目名称:公安警用北斗卫星定位系统项目
  3.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全区公安北斗卫星定位系统;
  第二标段: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第四标段:全区公安北斗卫星定位系统项目监理。
  4.采购预算:
  第一标段:1620.12万元;
  第二标段:434.024万元;
  第四标段:27.20万元。
  5.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9月29日 9:30—12:30,9:30—12:30;10: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时间除外)。
  6.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标书费:每个标段850.00元,标书售后不退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15日 9:30—10:00(北京时间)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9.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 10:00请在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投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第一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自然月的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无需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制,加盖公章),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其主体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不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之中、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中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管理中心颁发的北斗导航民用分理级服务资质;
  (7)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登记备案。
  第二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自然月的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无需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制,加盖公章),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其主体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不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之中、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中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
  (7)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登记备案。
  第四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凡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承建商,不能报名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投标,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的承建商存在隶属、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不得作为其投资人或合伙经营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对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在评审时将被拒绝。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自然月的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无需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制,加盖公章),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其主体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不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之中、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中的网页截图。
  (7)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登记备案。
  1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刊载,潜在投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请自带存储设备(U盘)。
  12.招标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13.联系事项: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林廓东路26号
  项目联系人:唐华
  联系电话:0891-6311283
  招标代理: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报名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891-6702797
  14.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