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保德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18-024]G12-A14
三、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柒佰陆拾贰万壹仟柒佰肆拾柒元零叁分整(¥:762.174703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柒佰陆拾贰万壹仟柒佰肆拾柒元零叁分整(¥:762.174703万元)
四、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第1包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二级及以上资质。
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达到验收标准时,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75%,审计结束后支付到95%;
质保金:合同价的5%,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设备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双方确认后无息支付。
4、履约保证金:无
采购内容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在县城主街道两侧人行道建设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机355路;
2.在县城主街道建设高清微卡口36套;
3.在县城周边制高点建设瞭望摄像机1套;
4.在同舟广场建设室外高速球型摄像机1台;
5.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建设治安交通综合卡口3套;
6.在县城人流集中区域建设人脸识别摄像机6处9路;
7.对原有视频监控平台进行扩容升级,配套建设视频监控、卡口资源整合平台;
8.新建C类标准机房72平方米。
注: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招标文件免费获取相关信息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
北京时间:08:30-11:30,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保德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3、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如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方可进行领取登记,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06日上午9时30日(北京时间)
地点:保德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大厅
七、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保德县公安局
地址:保德县林涛大道197号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835034213
八、集采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保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保德县府前大街50号(财政局三楼)
项目联系人:马宝宝
电话及传真:0350-7322577
九、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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