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是(银行、保险、电信行业)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2)北仑区域内拥有有线网络的运营商(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或有线电视业务运营商);
(3)若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为同一单位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与同一单位具有隶属关系的,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否则将同时被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仑公安分局特定区域监控系统
(2)项目编号:BLZFCG201805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前端图像采集点位建设、传输网络建设、后端平台及设备建设。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379万元。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北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ztb.bl.gov.cn)进入网上投标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8日上午9:30
7、开标时间:2018年8月28日上午9:30
8、投标、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伍仟捌佰元整。
10、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将失去中标资格。
重要提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网(ztb.bl.gov.cn)和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两个网站发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联系人:彭滨 电话:0574-86775141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777号
采购机构: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贝小明 电话:0574-86781479 传真:0574-86781480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3楼
12、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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