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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校园监控项目招标

2008/7/24 14:37:00      本站编辑  关键字:监控  浏览量:

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人为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计划投资164.98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投标人可对一个包或两个包进行响应,但不得对其中的一个包分解后响应。本项目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DYZCZ2008-98#

二、招标项目名称: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校园监控。

三、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人为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计划投资164.98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投标人可对一个包或两个包进行响应,但不得对其中的一个包分解后响应。本项目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一)A包:黄河以北地区学校校园监控(含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计划投资53.62万元人民币。

(二)B包:黄河以南地区学校校园监控(含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计划投资111. 36万元人民币。

四、招标项目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含)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能力,且是所投主要货物(嵌入式硬盘录像机、红外摄像机、一体化红外摄像机)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证明原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商(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所投嵌入式硬盘录像机、红外摄像机、一体化红外摄像机必须为同一品牌;

5、投标人必须具有监控设备安装业绩;

6、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等)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报名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合同业绩、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主要货物生产厂家授权代理证明原件或所投主要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相应复印件一份。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7月23至30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投标人到东营市新汇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报名,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东营市新汇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546-8309198

传 真:0546-8309198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城胶州路公交公司南200米新汇公司实验楼

监督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