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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年同安区雪亮工程三类视频服务项目招标
07-23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福建省 同安区 雪亮工程    浏览量:
2024年同安区雪亮工程三类视频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2]XMZC[GK]2024003
  项目名称:2024年同安区雪亮工程三类视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91,140.00元
  采购包1(2024年同安区雪亮工程三类视频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091,14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5,079,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1-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C16990000-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标的:2024年同安区雪亮工程三类视频服务项目
  数量(单位):1(项)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品目预算(元):5,091,140.00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并允许投标人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含40%,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4%)。②投标人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③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进行认定和声明。【说明:①联合体协议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若有联合体,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中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③投标人自身为中小企业且满足以上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的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接受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投标的,应符合下列条件:①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②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6.0系统)规定的报名、投标、签订合同等流程;③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应明确以某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其余成员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若未明确的,则统一以联合体牵头方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07-19至2024-08-0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4-08-09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前往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选择前往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大厅本项目指定收标处(收标处5)进行解密及签章。
  3、投标人选择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供应商操作指南》,提前熟悉线上操作,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解密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4、在系统规定解密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已完成解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解密过程。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厦门市同安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179号
  联系方式:17359677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岭路966号810室
  联系方式:0592-5618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道鹏
  电话:0592-561806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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