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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
--2023年度雪亮工程(一期)运维服务项目招标
2023/10/17 09:27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上海市 公安局 雪亮工程    浏览量: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2023年度雪亮工程(一期)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 13: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1-20231011-1174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2023年度雪亮工程(一期)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0123-02858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0元(国库资金:16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2023年度雪亮工程(一期)运维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主要内容:为了更好的发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建设和应用在各个层面的效能,,黄浦区完成了“雪亮工程”一期建设,目前该项目已经出保,需继续开展项目维护工作。维护内容主要包括:区级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和联网平台的维护;阿里云平台及相关智能视频图像应用平台的运维;800路高清监控点位和725路小区微卡口点位维护;区综治信息平台的运维;项目涉及的所有网络,光缆管道等的维护。
  (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2个月
  (3)质保或免费维护期:更换维修后的软硬件产品不少于一年
  (4)项目属性:服务类。
  (5)最高限价(元):16000000元(国库资金:16000000元)。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完整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得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完整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注:资格审查办法及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3.方式:网上获取,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无需到现场)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13: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6日13:00
  4.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8号福申大厦802会议室(远程开标,无需至现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通过网络远程操作即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采购中心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须事前致电提醒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采购中心;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
  5.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采购中心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本级)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699号
  联系方式:021-23033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8号8楼
  联系方式:021-63350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鸣1
  电话:021-6335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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