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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森林火情预警监控系统招标
2023/7/21 09:59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厦门市 集美区 火情预警 监控    浏览量:
集美区森林火情预警监控系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1]XMZC[GK]2023002
  项目名称:集美区森林火情预警监控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00,000.00元
  采购包1(集美区森林火情预警监控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4,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75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1-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C09020500-森林防火服务
  采购标的:集美区森林火情预警监控系统
  数量(单位):3(年)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集美区森林火情预警监控系统
  品目预算(元):4,800,000.00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提供相应服务,服务期限:可提供服务交付使用之日起叁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②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若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视为符合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要求。
  (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②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07-19至2023-07-2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08-09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7(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东侧收标大厅招采收标窗口(具体详见信息发布大厅当天信息显示屏公示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5楼
  联系方式:0592-6068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66号607室
  联系方式:0592-5618066/13606031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
  电话:0592-5618066/13606031882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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