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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千灯新一代雪亮技防“星阵感知网”建设(二期)招标
2023/7/21 09:49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昆山市 千灯 雪亮技防 星阵感知网    浏览量:
江苏鑫鲲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其所需采购的千灯新一代雪亮技防“星阵感知网”建设(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SXKY2023-FS-G-004
  二、招标内容:千灯新一代雪亮技防“星阵感知网”建设(二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标段预算金额

1

第一标段

科技合围、道路监控、自然村部分

人民币伍佰肆拾陆万贰仟伍佰叁拾捌元陆角陆分(¥:5462538.66

2

第二标段

老旧小区改造部分

人民币陆佰贰拾壹万零捌佰贰拾柒元壹角陆分  (¥:6210827.16

预算总金额

人民币壹仟壹佰陆拾柒万叁仟叁佰陆拾伍元捌角贰分(¥:11673365.82

  注:①评标顺序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进行。
  ②本项目共计二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二个标段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已中标的投标人不再计入其他标段的供应商数量且不参与其他标段评审。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投标人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招标失败。
  ③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每标段的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投标。
  三、交货时间: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4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若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须按上述要求进行分包并提供相应材料;若供应商本身为中小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四)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23年07月28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方式:登录“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时间节点及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3年07月28日17: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13:30(北京时间)。
  3.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13:00起(北京时间)。
  4.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3年08月10日13:30至13:40(北京时间)。
  5.远程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0日13:3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注: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供应商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以上所有工作内容均在网上完成,不接受现场解密网上投标文件,所有的投标供应商均无需至交易中心开标现场。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模式,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投标。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上传响应文件需要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盖公章,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盖章或签名。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
  3.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4.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投标单位需在开标时间前半小时进行供应商远程电子签到,并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流程。
  5.技术咨询(工作日北京时间09:00-17:00)
  (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
  (2)供应商QQ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3)CA咨询:0512-57379257。办理CA窗口地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1栋B2层CA服务柜台。
  七、注意事项
  1.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监督管理,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57310854???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368号。
  3.中标服务费:中标单位须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天内付清。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收取)。
  4.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政府采购”页面上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后进行下载招标文件、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及完成远程开标。(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各投标单位须打印、保留“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图”,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图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5.采购需求。本项目清单、方案及具体技术要求等相关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清单中若有涉及品牌、型号、产地的仅供参考。
  6.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绿色采购:
  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补充通知(如有)。获取招标文件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补充通知”或“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项目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8.网上询问。获取招标文件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项目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9.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政府采购页面上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后进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中政府采购页面上的办事指南),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上传投标文件成功的唯一标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0.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
  八、履约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
  九、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本次采购有关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十一、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昆山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57310854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
  地址:昆山市千灯镇
  联系人:潘主任???联系电话:0512-57471382
  2.招标代理人(机构):江苏鑫鲲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新民路12号3号楼3楼
  联系人:曹江、杨金梅???????联系电话:0512-57503882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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