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 正文
新疆乌鲁木齐市2022年度视频监控补点建设
(区门建设项目)招标
2023/3/7 10:13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新疆乌鲁木齐市 视频监控    浏览量:
2022年度视频监控补点建设(区门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7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3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YZJ-202302
  项目名称:2022年度视频监控补点建设(区门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9,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9,2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2年度视频监控补点建设(区门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或公正件;
  (2)投标人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一级,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相关专业)或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需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凭证;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704室
  3.方式:线下报名,现场领取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新疆财富中心三号空间创新创业基地二楼D—2—19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新疆财富中心三号空间创新创业基地二楼D—2—19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现场购买文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瀚海东街2345号
  联系方式:0991-2176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天宇中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704室
  联系方式:155593128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艾玲
  电话:15559312884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