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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
2023/2/16 09:23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潍坊市 寿光市 人民法院 智慧庭审    浏览量: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相关网站进行下载(无需现场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3-14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783000202302000015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11,113.00元
  最高限价:3,411,113.00元
  采购需求:
  标的:A
  标的名称:智慧庭审在深度分解庭审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生成、智能纠错及法言法语智能推送能力,庭审语音同步转录、辅助信息智能生成及实时推送能力,基于电子卷宗的文字识别、语义分析和案情理解能力,为辅助法官办案、提高审判质效提供有力支持;同时通过深挖法律知识资源潜力,提高海量案件案情理解深度学习能力,基于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类脑智能推理,满足办案人员对法律、案例、专业知识的精准化需求,促进法官类案同判和量刑规范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1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力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3,411,113.00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力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16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13日9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相关网站进行下载(无需现场领取)。
  3.方式: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sgggzy/),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已注册的投标人应按照《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知》(潍资中发〔2019)6号)要求,在参与投标前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3月1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直播二,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包投标,否则全部作废标处理。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发布。
  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4.任何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投标人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寿光市人民法院
  地址:寿光市圣城东街269号(寿光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5365197568(寿光市人民法院)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县(区)圣城金顿大厦号7楼
  联系方式:0536-5511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汉秀
  联系人电话:0536-551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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