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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智慧道路交通建设招标
2022/8/3 09:54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陕西省 紫阳县 交警大队 智慧道路    浏览量:
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智慧道路交通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2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B2022-125
  项目名称: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智慧道路交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智慧道路交通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80,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智能摄像机
  采购标的:红绿灯相关设备及平台
  数量(单位):1(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1,680,000.00
  最高限价(元):1,6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智慧道路交通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智慧道路交通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年08月2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注:(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要求,为最大限度控制疫情,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文件发售期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http://ak.sxggzyjy.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
  (3)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提供报名回执单、有效的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的扫描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805978445@qq.com),并电话确认,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各投标人填写报名资料并以公对公形式转账缴纳资料费(户名:陕西翰林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账号:154810956)。
  (4)代理机构进行交易平台支付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限内(即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直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审活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需推迟或有关变更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相关更正公告。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ak.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114/764c8ed1-3915-44bd-aca5-5411a4691719.html)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环城路
  联系方式:0915-4422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翰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27号宫园壹号3号楼2单元1803室
  联系方式:029-89640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丹
  电话:029-8964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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