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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临港新片区海堤及滨果公路沿线智能监控项目招标
2022/3/7 09:46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上海市 临港新片区 智能监控    浏览量:
临港新片区海堤及滨果公路沿线智能监控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20305-1001
  项目名称:临港新片区海堤及滨果公路沿线智能监控项目
  预算编号:0021-W10563
  预算金额(元):34,338,221.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4,338,221.00元)
  最高限价(元):包1——34,338,22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临港新片区海堤及滨果公路沿线智能监控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4,338,22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对临港新片区海堤沿线44.2千米区域及滨果公路(海堤至东大公路)沿线3.8千米区域进行智能监控建设,包含前端摄像机及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光缆通讯设施和后端设备。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35个自然日内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结束后,进行项目验收。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计算,质保期三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4)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须具备由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使用牵头人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3月05日至2022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电子版投标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纸质版投标文件: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8日10:00
  4.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注: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前派授权代表将投标文件纸质版密封送交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另行提供投标文件签收回执(加盖公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专栏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加盖公章),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2.根据上海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关规定,各人员进入开评标场所应全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随申码”。未佩戴口罩、非绿色“随申码”或现场测量体温大于等于37.3°C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各投标方应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因无法及时完成核验不能或逾期进入开评标场所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临港新片区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大数据中心)
  地址:申港大道200号
  联系方式:021-68280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21-55697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娟红
  电话:021-5569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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