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 正文
2022年天津市滨海县智慧交管平台采购项目招标
2022/1/13 09:01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天津市 滨海 智慧交管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智慧交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编号:BHCGG202201008
  2.项目名称:滨海智慧交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4,589,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4,589,000.00元。
  5.采购需求:滨海智慧交管项目,包括:
  (1)软件建设内容:交通赋能中心建设,交通指挥中心建设,研判处置中心建设,交管管理中心建设,多给分析可视等。包括软件的研发、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2)硬件建设内容:具体子目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包括硬件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6.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并上线。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8.项目地点:滨海县公安局。
  9.质量标准:合格。
  10.免费质保期:3年(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范围、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9日18时整止
  2.领取地点: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lgDMOrkTYURcAheKLBaqA提取码:1111
  3.投标人在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薛建军、手机号:13196661111)。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2月8日15时00分00秒。
  2.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7楼1705室。
  3.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70589889@qq.com。
  4.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6.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五、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付款方式:
  (1)首付款:合同签订,乙方完成硬件的供货、安装、调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
  (2)初验款:乙方完成系统软件开发、安装、对接、调试,经甲方初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
  (3)终验款:系统通过试运行3个月后,经甲方终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4)尾款:质保期期满后(扣除违约金如有)按审计价一次性付清余款(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质保期满后如需中标单位继续提供质保的,另行签订协议。
  3.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任何阶段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包含但不限于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材料的原件复查)。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招标人:滨海县公安局
  地址:盐城市滨海县迎宾西路1号
  2.联系人:金佐13851113305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轩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育才西路与S327交界处楼宇经济园1007
  联系方式:0515-89125678
  联系人:薛建军13196661111
  电子邮箱:70589889@qq.com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