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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镇自建交通电子监控设备
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021/12/13 09:57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广东省 中山市 电子监控    浏览量:
镇自建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升级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YYC2021035GK
  项目名称:镇自建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升级改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自建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升级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6,480,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货物
  采购标的:镇自建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升级改造(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交通智能球机)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6,480,0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验收合格后36个月内由中标人负责运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自建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升级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自建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升级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贰级(含)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机关备案,并取得《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投标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0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zs.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
  地址:中山市建设路5号
  联系方式:0760-2318611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易云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起湾工业村富湾工业区(石岐区美居产业园)F幢4层
  联系方式:0760-86101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玉婷
  电话:0760-8610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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