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智能交通设备,整体配置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MZB-2020-75
项目名称:阳原县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智能交通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151.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1.8万元
采购需求: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智能交通设备,整体配置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政策及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号)文件规定包括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基本存款账户编号);3)须提供依法缴纳 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相关材料(须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零缴纳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须提供依法缴纳 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法人须包含四表一注)或基本户银行2020年10月1日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经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采购人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原县交警大队
地 址:张家口市阳原县
联系方式:0313-7512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凯地广场A座
联系方式:0313-75763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313-7576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