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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安局智能非现场执法项目招标
2020/10/28 10:13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清远市 智能 非现场 执法 招标      浏览量:
清远市公安局智能非现场执法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0-202010-600200-0499
  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安局智能非现场执法项目
  预算金额:2,966,233
  最高限价(如有):2966233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公安局智能非现场执法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智能非现场执法
  采购数量:1项
  备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建设;维保期为自项目验收合格后满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3 提供2020年0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4 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0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5 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0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6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7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8提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9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原件(已和招标文件打包上传,请供应商自行下载打印)。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1 月 1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编号以(项目编号:GDHXCG-2020039)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公安局
  地址:新城区连江路110号
  联系方式:0763-34634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九号康乐花园A10幢二楼
  联系方式:0763-3365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63-336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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