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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公安局公安移动警务终端升级改造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
2020/10/16 10:27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东山县 移动 警务终端 招标      浏览量:
受东山县公安局委托,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626]EYD[GK]2020009、东山县公安局公安移动警务终端升级改造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6]EYD[GK]2020009
  项目名称:东山县公安局公安移动警务终端升级改造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0万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340万元
  投标保证金:34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1-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A02080102-移动通信(网)设备
  采购标的:移动通信(网)设备
  数量(单位):1(批)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移动警务终端必须符合公安部《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 第1部分 技术要求》(GA/T 1466.1-2018)和《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 第2部分 安全监控组件技术规范》(GA/T 1466.2-2018)两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并符合福建省公安厅2020年3月发布的《福建公安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配置指南(试行)》文件要求,所提供终端需提供通过公安部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具备相关检测报告。(一)配置要求:1.屏幕:屏幕尺寸≥6.62英寸.屏幕分辨率≥2340x1080像素;2.处理器:CPU核数:≥八核;3.存储:运行内存(RAM):≥8GB,机身内存(ROM):≥128GB;4.芯片级安全:为保证安全,处理器须为国产芯片;5.网络制式:内置5G通信模块,支持/联通/电信 5G/4G+/4G/3G/2G,移动5G/4G+/4G/2G;6.定位:支持 GPS/Glonass/北斗;7.拍摄功能:后置摄像头数量≥3个,4000万像素超感光摄像头(广角,f/1.8光圈)+ 1600万像素超广角摄像头(f/2.2光圈)+ 800万像素长焦摄像头(f/2.4光圈,支持OIS),支持自动对焦;3倍光学变焦(3倍变焦为近似值,镜头焦段分别为17mm,27mm,80mm);要求前置摄像头数量≥1个,2400万像素,f/2.0光圈,支持固定焦距;8.电池:容量≥4200mAh(含),支持10V/4A快充;9.NFC:内置NFC模块;10.终端安全:应符合《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 第1部分技术要求》(GA/T 1466.1-2018)中个人普通终端、一般受控终端和增强受控终端三种类型的全部安全要求;支持国家相关机构认证的加密算法定制;支持端到端加密电话和加密短信以及客户的加密应用定制。(二).操作系统:1.终端须采用双操作系统;2.两个系统完全隔离,数据不能共享(SIM 卡中保存的数据除外);两个系统的配置各自独立,互不影响;3.两个系统预置,任何一个系统不能删除、创建或控制另外一个系统;4.只能刷定制的双系统ROM包,不能刷其他ROM包 5.系统防 root;6.两个系统都能接电话。当前在哪个系统接电话,通话记录保存在哪个系统;7.通话过程不能切换系统;8.短信功能:两个系统都能收短信,当前在哪个系统,短信属于哪个系统;两个系统短信相互独立存储,相互不能访问;9.通信录功能:两个系统通信录相互独立,不能相互访问;10.支持双系统同时在线,当前系统应能够看到另外一个系统的通知栏消息,但不能看到数据;11.锁屏状态下,可以切换系统,必须输入当前系统的解锁密码才能进入
  品目预算(元):34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描述:投标人必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节能产品:执行开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一期节能清单。(2)环境标志产品:执行开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3)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0-13 17:00至2020-10-28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1-04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山县公安局
  地 址:东山县西埔镇东环二路101号
  联系方式:18405965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
  联系方式:0596-2108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杨
  电   话:0596-2108099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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