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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公安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招标
2020/8/5 11:31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蕉岭县 智能执法 办案中心 招标      浏览量:
蕉岭县公安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2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27-202007-228-0055
  项目名称:蕉岭县公安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600,100
  最高限价(如有):4293699.36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建设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2项目类型:货物类。
  3.3最高限价(元):4,293,699.36(智能执法办案中心设备:2,972,300.00元;智能执法办案中心装修:1,321,399.36元)。
  3.4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3.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或签发开工令后9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上级法人的合法授权证明,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已被授权的分支机构有效),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
  3.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广东省外企业须同时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截图)(广东省内投标人无须提供)。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资格审查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10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0 年 08 月 0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二楼
  方式:自行前往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2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2.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3.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08月21日14时30分-14时59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蕉岭县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福星大道北
  联系方式:0753-7182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万荟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二楼
  联系方式:0753-2299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0753-2299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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