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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东区看守所智慧新监管建设项目招标
2020/7/27 10:38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阳江市 智慧 新监管建设 招标      浏览量:
阳东区看守所智慧新监管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405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12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723-202007-441723001-0034
  项目名称:阳东区看守所智慧新监管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676,210.70
  最高限价(如有):3676210.7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阳东区看守所智慧新监管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目标
  智慧监所实战平建设,根据公安部监管局《关于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的指导意见》、《智慧监管建设技术指南》以及《省级公安智慧监管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整体设计,依托公安警务大数据平台,整合看守所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提升看守所现有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监区门禁系统、呼叫对讲系统等信息化感知模块功能,装配三维地图、智慧监室信息交互终端、移动警务终端系统、出所防误放系统、所外就医防脱逃、警务公开、自助提讯会见系统、律师视频会见系统、监室视频监控等物联网终端设施,以统一的智慧监所实战平集成被监管人员信息、监所感知信息、业务信息相关联,实现监所信息化与公安警务大数据平台互联融合,建设体系完成、纵横贯通的新型监所实战平台,提升被监管人员安全管理、业务管理智能化水平,减轻民警工作压力,智能化管理民警巡视、被监管人员早晚点名、人脸指纹智能出入所、办案会见、协助破案等信息,有效的促进规范化执法,确保了监所安全。
  (1)信息主导的勤务模式。监所各岗位的统一协同,智慧监所实战平台是全所应用的大平台,所有民警在一个平台上工作,实现消息实时准确推送。
  (2)实现监所与上级公安监管部门之间实时消息推送。如实时的关押信息、异地羁押审批、督导通报、重点关注人员情况等。
  (3)与公安其他平台协同。警综系统,监所获取待送押人员信息,推送深挖线索、环节变动、投送监狱、释放出所人员及时通知办案单位等。
  (4)外部单位。依靠大应用平台实现与检察院、法院、监狱等部门信息共享。
  (5)内外网协同,引入互联网+技术。应用省厅统一建设的“公安监管”微信公众号数据信息,自动导入智慧监所实战平台,实现警务公开、(律师家属)会见预约、办案预约、被监管人员亲友网上送钱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若没有明示采购进口产品的,则视为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中国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若采购产品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请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但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时,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如本招标文件公告后国家有关部门再发布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则两期清单中的产品都接受。
  3.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若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上发布。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方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需注意:
  4.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4.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4.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承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叁级资质(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405室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
  地址:阳江市阳东区始兴北路22号
  联系方式:0662-6635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聚龙一金交椅小区A1
  联系方式:0662-3167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国辉
  电话:0662-3167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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