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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校园智能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2020/7/3 09:39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华中科技大学 智能安防 设备 招标      浏览量: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中科技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校园智能安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校园智能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W20200132、ZB0101-2006-ZCHW04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琳林、汪树新、王刚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265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陈老师027-87540659,邮箱:hustcgzx@hust.edu.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琳林、汪树新、王刚027-87326513,邮箱:1451502801@qq.com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的名称: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校园智能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202.27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最高限价:人民币202.27万元。
  4.采购需求:为保障华中科技大学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提高保卫处的工作效率。根据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的现状,本次采购主要货物为人脸抓拍设备31台,终端运维系统1套以及存储设备3台。其中智能球型摄像机为核心产品,采购具体清单详见公告附件。其他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5天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质保限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硬件三年免费保修、所有软件三年免费保修升级。交付/建设地点:华中科技大学校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依法享受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注: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按成立之日起计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2.2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30日 17:00 至 2020年07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免费注册;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400元/份,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5.审核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注:注册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时留下的联系人电话务必保持畅通,以便接收来自系统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补充或变更公告短信。若因接受短信不及时,导致投标受影响,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清单详见本公告附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7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3.递交方式为以下2种方式,投标人可二选一
  (1)方式一:现场递交。
  2020年7月21日上午08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2)方式二:邮寄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仅限顺丰)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单件不得超过20KG,且须注明“张琳林本人签收”,递交时间以顺丰系统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务必在显示“已签收”后,与张琳林电话确认。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收件地址及信息: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张琳林收(027-87326513)。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网(http://cgzx.hust.edu.cn)
  (3)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hzb.com/)
  8.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9.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可能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0.因受疫情影响,请所有来访人员务必佩戴口罩否则不允许进入公司。
  11.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仅限一名)务必提前一个小时达到我公司前台,并配合我司值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与登记。若因突发身体状况影响文件的递交,后果自行负责。
  12.为减少人员交叉接触,请投标人务必自行携带一只黑色签字笔在必要时进行签字。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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