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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建设二次招标
2020/5/14 10:15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山南市 视频监控 联网应用 招标      浏览量:
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山南市委政法委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南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建设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南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建设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GTZB-2020-SN-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查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138890387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南市委政法委
  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湖北大道25号
  联系方式:查主任138890387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正0893-7916078 15089081779
  代理机构地址:山南市安徽大道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10.8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1日 10:00 至 2020年05月15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南市安徽大道2号)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山南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GTZB-2020-SN-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南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建设已由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山发改产业【2020】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南市委政法委。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南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建设;
  2.2 建设地点:山南市;
  2.3 建设规模:建设市级视频联网共享平台;市、县级公安和综治分平台;、前段采集系统;市、县机房升级及扩展。(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所包含所有内容);
  2.4 工期:24个月;
  2.5 标段划分:共 1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工信部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住建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3.4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请于2020年05月11日至2020年05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0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到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南市安徽大道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资料原件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按废标处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南市委政法委
  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湖北大道25号
  联系人:查主任
  电话:13889038797
  招标代理: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南市安徽大道2号
  联系人:许正
  电话:0893-7916078   1508908177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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