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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县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应用前端建设招标
2020/4/1 09:46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怀安县 视频图像 智能应用 招标      浏览量:
受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公安局委托河北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怀安县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应用前端建设 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怀安县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应用前端建设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33120020053
  项目联系人:程思悦
  项目联系电话:15369305336
  采购人: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张家口市怀安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3-7929130
  代理机构:河北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大街新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69305336
  预算金额:332.376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4月2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3-3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4-0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31日9:00至2020年4月7日17:00,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安分中心5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行盖章确认的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资料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3)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0年01月0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4)提供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零缴纳的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5)提供缴费所属期为2019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养老保险,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网站查询截图,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有关网站的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怀安县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应用前端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备注:拟报名投标本项目的供应商在报名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上完成注册,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验证,否则后期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未显示投标单位名称,视为报名无效,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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